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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公安局戒毒所、看守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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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公安局戒毒所、看守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黔南公易采 (2016)99

1、项目名称:都匀市公安局戒毒所、看守所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JHZB2016-037HW

3、项目序列号:JHZB2016-037HW

4、项目联系人:石微微

5、项目联系电话:0854-7102567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都匀市公安局戒毒所、看守所设备采购及安装

2)采购数量:1 

3)采购预算:750,000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设备安装。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不集中组织,可自行踏勘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4、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若函;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下述有效资料: 7.1须携带下述有效资料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4)本单位职工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发票凭证及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人员名单明细);(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2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验后即还,须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予报名。报名时所有证明文件需准备两份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交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一份购买文件时提交代理机构。报名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匀市剑江中路645楼)

2)特殊资格要求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3-15 11:30:002016-03-17 16: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匀市剑江中路645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购买地点直接获取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3-18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3-18 14:30:00

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3-15 11:30:002016-03-17 16: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或电汇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2405040129200043639

14PPP项目:

15、采购人名称:都匀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都匀市剑江中路64

  项目联系人: 石微微

  联系电话: 0854-7102567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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