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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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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公告网页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全部一般资格要求;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需达到3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60%);(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间控股、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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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上述全部一般资格要求;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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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开标 |
资格审查于开标时进行,供应商需自行提供上述材料。如未提供上述审查资料或提交资料不齐全,导致投标无效的,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材料用于现场验证,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包封。 |
资格审查于开标时进行,供应商需自行提供上述材料。如未提供上述审查资料或提交资料不齐全,导致投标无效的,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一般资格审查材料(上述2-7项)。资格审查材料用于现场验证,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包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