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清退保证金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确保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的规定,截止2025年6月30日仍有部分应退未退的保证金滞留在我中心保证金账户上。为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请涉及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并相互转告。详情请致电财务科咨询(0854-8221691)。
附件:州中心应退未退保证金统计表(截止20250630).xls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