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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评价】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评标专家评价建议的公示(202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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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第六条、第七条及《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相关规定,拟对 (*飞评标专家进行扣减分值(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211日至213日。评标专家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向交易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4-8229920,电子邮箱qnzjyzx@163.com。)

特此公示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210

序号

专家姓名

评标评审地点

评标时间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履职行为情形

行为类别

考核扣减分值

评价主体

1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6

福泉市陆坪镇(洞铁、香坪、松江、浪波河村)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标段施工招标(二次)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 15 分钟不足 60 分钟的”

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10

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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