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交易系统交易项目和清退项目
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交易主体:
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州县一体)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新系统拟于2022年8月1日上线运行。为确保新老系统项目及所涉及保证金正常有序衔接,现对黔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交易项目和所涉及的保证金进行清理清退,具体事宜如下:
一、关于交易系统项目清理事宜(项目清理拟分三个阶段进行,本次为第一阶段,主要清理2022年5月1日前入场的项目。)
1、已入场但未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项目,请于6月3日前启动或终止项目场内交易活动。逾期无相应操作的,中心将对此类项目清理退场。
2、已入场且发布招标(采购)公告,但未开标或终止的项目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交易活动(即完成开标并发布中标公示或终止)。7月31日前不能完成交易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场继续进行交易活动。
3、对黔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完成或清理完毕的交易项目,中心按规定将所涉及的保证金原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二、关于清退保证金事宜
1、交易项目已按程序开标,且超出法律法规时限未通知中心退还保证金的,请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于7月31日前在黔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保证金退还通知,逾期未提交的,中心将从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投标人(供应商)账户。
2、因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名称更名、银行账户更换、银行接口对接等原因,导致系统原路退还失败的,请投标人于7月31日前提供更新后的相关信息到中心财务科办理线下退款手续。
3、项目实施主体要求暂缓退还保证金的,于7月31日前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中心将保证金转入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