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自然资矿挂告字(202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贵州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定》《贵州省招标挂牌拍卖出让采矿权暂行规定》《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按照《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出让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长征村龙坑饰面用灰岩矿等5宗采矿权的函》(黔南自然资函〔2021〕110号)和县分管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局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公开挂牌出让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高坪村桃子冲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情况
拟出让的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高坪村桃子冲饰面用灰岩矿矿区位于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高坪村桃子冲,距离县城直距约9千米。地理坐标东经:106°43′37″-106°44′13″,北纬26°05′28″-26°06′0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高坪村桃子冲饰面用灰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 ||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 |
X |
Y | |
1 |
2888605.769 |
36373267.770 |
2 |
2888326.664 |
36372845.776 |
3 |
2888268.913 |
36372655.712 |
4 |
2887902.863 |
36372749.568 |
5 |
2887694.026 |
36372737.706 |
6 |
2887730.749 |
36373092.275 |
7 |
2887553.214 |
36373310.557 |
8 |
2887895.85 |
36373632.026 |
9 |
2888075.343 |
36373294.346 |
10 |
2888250.958 |
36373406.013 |
矿区面积 |
0.5477km2 | |
开采标高 |
+1330m~+1190m | |
资源储量 |
1949.56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2409.24万吨) |
为规范本次采矿权出让工作,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对拟出让的矿区范围开展了地质勘查工作,并提交《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高坪村桃子冲饰面用灰岩矿祥查报告》。矿区范围内的饰面用灰岩矿资源量1949.56万立方米(5205.31万吨),设计生产规模40万立方米/年(107.6万吨/年),采矿回采率95%,设计服务年限46年。
二、出让方式
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宗出让矿权内资源储量状况、交通条件、开采条件及项目要求,本次出让矿种用途只能作为饰面用灰岩矿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为饰面用灰岩矿10年采矿权,矿山生产规模为40万立方米/年(107.6万吨/年),批准实际使用储量400.00万立方米(1076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竞买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资源就地转换的原则,该矿山所开采的矿产资源须就地建厂加工。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2年内,必须在惠水县内注册企业并建成生产线对矿产资源进行精深加工或为惠水县内深加工企业提供原料,禁止原矿运到惠水县外加工。否则,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颁证机关不予办理采矿延续登记,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相关税费不予退还,竞得人必须无偿、无条件退出开采资格;
(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
(四)具有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具备良好信誉,有竞得履约的能力。
四、报名有关事宜
(一)申请参加采矿权竞买先领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并熟知相关内容。
(二)申请参加采矿权竞买在提出申请时,须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后,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叁佰陆拾 万元整(¥:3600000.00元)。
提交的申请资料如下: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
3、采矿权竞买承诺书;
4、银行资信证明;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
(五)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账。(注:竞买保证金缴纳时必须填写所对应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
2.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28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的缴纳首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20000000004020405
(六)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
(七)未尽事宜另行咨询。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30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挂牌出让活动期届满之日2021年12月30日16:00。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
六、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宜
(一)挂牌起始价的确认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收益起始价,是根据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文件规定,以及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局批准,挂牌出让起始价定为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元)。
(二)增价幅度
本次采矿权挂牌竞价增价幅度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决定,每次增价幅度为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七、细则及说明
(一)竞得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发给竞买人申请回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备和不符合挂牌出让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办理采矿权竞买报名手续后,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向竞买人提供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如下:
1、竞买申请回执;
2、竞买资格确认书;
3、贵州省惠水县涟江街道高坪村桃子冲饰面用灰岩矿祥查报告(竞买人可现场查看)。
(三)竞买人按挂牌出让公告的日期及地点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惠水县自然资源局查询,也可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出让矿区的资源情况(费用自理)。如有异议,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报名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参加竞买,均视为无异议。
(四)挂牌出让工作程序
1、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自然资源部网站上发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受理竞买人报名申请,进行材料审查,确认竞买人资格。
3、组织进行资料查阅或矿区现场踏勘。
4、具体工作程序为:(1)公布挂牌起始价;(2)接受竞买人应价并确认;(3)更新公示挂牌价格;(4)确认挂牌结果及竞得人;(5)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人报价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确认后,更新挂牌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在挂牌期限内,若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挂牌结束后,最后成交价即确定为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
(七)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场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自然资源部网站上发布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黔南州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备齐办理采矿登记所需的已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到黔南州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九)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采矿权占用费,并到协作银行缴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十)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惠水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对成交采矿权另行挂牌出让。另行挂牌出让收益低于第一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
1、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出让标的的;
2、竞得人不能履行《成交确认书》规定的义务的;不能履行与惠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付清全部挂牌出让收益和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证照的。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存在一定风险,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可能存在瑕疵,竞买人需承担相应风险,出让人不对地质勘查资料真实性、可信度负责。
(二)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导致关闭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关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三)本次采矿权的出让仅保障矿业权竞得人取得对采矿权规定范围内饰面用灰岩矿的合法开采权利,不对矿区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农关系协调作出任何承诺,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开发利用所涉及的土地占用、林木占用、基础设施使用、群众搬迁等关系协调及补偿费用均由矿业权竞得人负责,风险自担。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所有文件资料中所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均不含第一年的采矿权占用费、本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二)该采矿权的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是惠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成本支出费用98.946万元由竞得人承担,不计入此次挂牌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到地质勘查单位缴纳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成本支出费用,上述费用未缴纳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三)采矿权竞得人在申请采矿许可登记前,应按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并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四)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依法完善林地占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矿山用地、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按审查批复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开工建设,因采矿权竞得人自身原因及非不可抗因素导致矿山不能进行开发的,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未尽事宜,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竞买人应遵守挂牌出让活动纪律,如发现有恶意串通、操纵竞价及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中,若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实名向惠水县纪委监委举报或控告。
十二、联系方式
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4-6221045
联系人:龙清洪13595451385
2021年11月18日